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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乐鱼网官方网    发布时间:2025-08-19 02:48:30

  证券代码:000719 证券简称:中原传媒 公告编号:2018-012号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方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情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1,023,203,74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8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报告期内,本企业主要从事出版物的编辑、生产和市场推广,通过形式多样、门类齐全的出版产品,为众多购买的人提供知识、信息和精神文化需求服务。业务涵盖出版、发行、印刷及印刷物资供应、媒体、数字教育及服务、文化产品贸易等领域。

  1.出版业务:一是本版图书(含教材教辅)出版,即本公司组织策划、选题论证、组稿编辑、拥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含教材教辅)的出版。二是人教版、人音版、人美版等(人民教育出版社、人民音乐出版社、人民美术出版社)教材租型出版,即本公司与教材原出版单位以协议方式获得重印权、代印权,负责相关版型教材在河南省的宣传推广、印制、发行和售后服务等工作,本公司向教材原出版单位支付租型费用。三是党和国家重要理论出版物的租型出版。

  2.发行业务:利用河南省新华书店覆盖全省的渠道网络和云书网电子商务平台,由新华书店向包括本公司所属出版单位在内的全国范围的出版社采购图书产品或向生产厂商采购文化用品、电子科技类产品等并进行销售。其中,教材教辅主要由河南省新华书店、教材出版中心、教材教辅出版单位通过政府采购、直供、直销、代销等方式来进行销售;一般图书主要是通过全国各地新华书店、国内有一定的影响力的电子商务平台及其他出版物营销渠道,以批发零售兼营方式来进行销售。文化用品、电子科技类产品及别的产品,主要是根据市场需求和电子商务平台数据分析开展经营活动。

  3.印刷业务:按照每个客户需求,由本公司提供纸张或客户自己采购纸张,按客户订单生产(如教材 教辅、报纸、期刊、一般印刷物等),并按照合同直接向客户销售。

  4.印刷物资供应:将教材用纸或社会用纸等印刷物资通过招标方式采购或从市场采购,并按照合同直接向客户销售。

  5.媒体:一是本公司所属出版单位编辑出版的期刊主要包括社会科学和教育辅导两大类:社会科学类如《寻根》《名人传记》《青少年书法》等,主要经营模式为期刊发行和广告;教育辅导类,如《作文》《作文指导报》,主要经营模式为产品发行。二是中国教育出版网、完美手工网等新媒体业务,主要通过网站平台及移动端提供内容服务。三是通过出版产品品牌影响力,开展中国手工产业博览会等线.数字教育:以出版融合发展(郑州)重点实验室和中国教育出版网为两大支撑的教育综合服务体系初步搭建完成,形成了大象e教、大象e学、大象e考、伴学365、中小学数字图书馆等一系列数字教育产品。智慧题库、智能组卷、考试与教学测评等数字教育服务系统,为构建以大数据为中心,以智慧教育云、智慧校园、智慧课堂为核心组成的教育信息化整体解决方案奠定坚实基础。商业模式为把产品和系统销售给单个学校或区域教育行政部门,提供维护、升级、内容更新等服务。

  按照中国证监会行业分类,公司属于新闻和出版业。行业整体处于平稳增长期。但出版及发行属于弱周期行业,特别是占比较大的教材教辅多年来保持较平稳的增长。一般图书出版受信息技术迅猛发展和阅读方式深刻变化影响较大。印刷及印刷物资供应受出版、发行、环保政策等因素综合影响也比较大。数字教育为近年来新兴产业,发展空间较大。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推动“上规模、调结构、促转型、强开放、树品牌”总要求,真抓实干、务实求效,转型升级取得新进展,开放合作迈出新步伐,深化改革完成新任务,生产经营收获新成效,各项工作呈现稳健向好积极态势,较好完成了年初制定的经营计划目标。

  (一)主要经营指标完成情况。截止2017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为109.65亿元,同比增长8.0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71.85亿元,同比增长7.9%;实现营业收入81.74亿元,同比增长3.61%;实现净利润7亿元,同比增长4.23%;实现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为6.93亿元,同比增长2.99%。

  (二)出版板块呈现良好发展态势。一是主题出版影响力持续扩大。公司圆满完成了党的十九大4种重要文献在我省的租型出版任务,为我省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做出了重要贡献;人民社《共和国日记》和文艺社“中国创造故事丛书”入选全国迎接党的十九大重点出版项目;海燕社《花儿与歌声》荣获全国“五个一工程”奖,也是公司第14次蝉联该项国家级大奖;科技社、美术社、音像社的4种出版物荣获中国出版政府奖;人民社、科技社、农民社、音像社5种出版物荣获中华优秀出版物奖;文艺社、海燕社2种图书入选中国版协年度“中国30本好书”名录,大象社、海燕社2种图书入选中国图书评论学会年度好书榜;进一步提升了公司出版品牌的影响力和产品美誉度。二是精品出版取得明显成效。公司强力推进品牌建设,狠抓精品出版,出版“双十计划”、“双百工程”扎实推进,“绘本中国”、“书法中国”、“文献中国”、“生物中国”、“健康中国”、“三农中国”等产品线建设成果丰硕,在全国各专业细分市场的占有率和影响力有新的提升。三是教育出版稳步推进。公司圆满完成统编语文、历史、道德与法治三科教材租型出版和印制发行任务,荣获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授予的“先进集体”奖;积极参与我省教材建设相关政策的调研和制定,教育出版政策环境进一步优化;人教版义务教育教材区域市场占有率由51.3%提高到64.8%,高中阶段教材由70%提升到78.4%。数字教育业务全面拓展,以“大象E学”与“海燕E学”打通应用为标志,公司形成同步在线教育服务能力,面向学前6年教育、中小学12年基础教育、中高职等7年职业教育的在线内容与平台服务体系基本形成;中国教育出版网、大象ADP5智慧教育融媒出版平台荣获年度新闻出版业互联网大会命名的“优秀数字教育服务平台”称号。四是数字出版重点项目加速实施。出版融合发展(郑州)重点实验室于2017年6月19日正式挂牌,顺利通过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审查验收,MPR复合出版工程项目顺利通过专家组评审;出版融合发展产业体系“三中心”“五平台”建设持续推进;“新华·百姓文化云”、中国综合实践教育云平台、党政学习云平台、“玩美手工网”、“戏曲出版网”、经典书法融媒体复合出版、“名人传记”、“天下农书”、“中阅网”等,以数字图书馆、专业数据库、知识服务重点项目均取得重要进展。

  (三)发行板块转型升级取得显著成效。一是圆满完成政治类重点出版物宣传发行任务。全省新华书店系统充分发挥党的宣传文化思想主阵地作用,全力以赴做好党的十九大文献及学习辅导读物的宣传征订和发行工作,截至2017年12月底发行总量达490多万册,《习论治国理政》第二卷发行35万册,充分满足了全省党员干部和人民群众的学习需要。二是本版图书和一般图书销售保持高速增长。通过深入开展全民阅读活动、组织名家签售、专题展销、店外推销等促销活动,进一步优化豫浙图书连锁经营,实现一般图书销售增长18%;其中,本版《华夏文库·解读经典系列》发行2600多套,著名学者王立群系列图书发行1400多套。三是实体书店网络渠道建设提质增效。完成7家文化综合体募投项目主体工程建设和10余家复合书店改造升级;启动50家书店的卖场改扩建,新增卖场面积4.9万平方米;尚书房社区书店有4家新店开业,与70余所学校完成校园书店建设签约实施,16家校园书店已建成开业。四是电商物流在开拓创新中强力推进。全省非图业务连锁体系架构搭建完成,“新华快的”物流网络进一步优化,云书网电商平台功能全面升级,渠道功能作用进一步放大。

  (四)印刷和物贸板块运行质量效益稳健提升。印刷物贸企业克服经营成本上升和环保压力加大等不利因素的影响,创新经营、拓展市场、强化管理、内部挖潜多措并举,均超额完成了年度经营计划目标;“中原大地云印刷管理服务平台”搭建全面完成,为进一步深化印制资源整合奠定了坚实基础;印刷物资企业通力协作,圆满完成了中小学教材教辅、党的十九大系列重要文献的印刷和物资供应任务。

  (五)开放合作迈上新台阶。一是跨地区跨行业合作持续深化。与浙江联合出版集团、人民教育出版社的全方位战略合作进一步深化,遵循总体布局、重点突破、整体推进原则,在传统教材教辅、数字教材、教育信息化、连锁经营相关业务领域的合作均取得实质性进展。二是“走出去”发展路径进一步拓宽。中原文化海外中心建设取得新进展,比什凯克分中心暨“云书网”首家海外地面店建成投入运营;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版权贸易和业务合作取得成效,版权输出签约161种,呈现爆发式增长态势。

  (六)改革创新激发动力催生活力。一是推进学习型企业建设。公司通过设立“学习讲堂”,围绕数字出版、知识服务等新兴业务举办了多期专家讲座和业务培训,提升了公司系统经营管理者的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二是走出去调研交流更新发展理念。由公司领导带队,组织业务骨干先后赴江苏、浙江、安徽、江西、湖南等企业,围绕转型发展、升级发展、资本运作等专题深入调研考察,更新发展理念,学习先进经验,加快推进经营模式和管理模式创新。三是加强制度建设推动产业发展。公司相继出台出版物奖励办法、发行集团重点工作考核办法、调整优化管理体制等方案、办法、制度,加强对公司运作规范化的管理与约束、激励与奖惩、考核与监督,通过制度建设加强企业经营管理,促进产业加快发展。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和《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规定行使职权,加强规范运作,不断提高董事会的履职能力、决策能力,有效维护了全体股东利益。主要工作情况如下:

  (一)忠实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努力提升信息披露质量。2017年度,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最新信息披露格式指引及信息披露备忘录的相关要求,忠实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投资者真实、准确、及时、完整的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及重大事项的运作情况,最大限度的保护投资者权益。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在指定媒体对外发布公告41条,其中包括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相关决议事项公告;定期报告、对外投资、对外担保等其他事项相关公告。信息披露做到了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

  (二)重视并积极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董事会高度重视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与投资者搭建了多种沟通渠道,虚心听取投资者对公司发展的建议,在符合监管规则的前提下,及时向投资者说明公司经营管理、业务转型以及未来发展等情况,自觉接受投资者对公司的评议和监督。公司证券法律部对每位投资者的来电来访均做好详细记录,对投资者提出的问题及建议,认真听取,详细记录,逐一答复。报告期内,证券法律部共接听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的来电100余次;对于深交所网站的互动易投资者提问平台和公司对外公布的公共邮箱来件,坚持做到每天查阅,全年累计回复投资者问询80余件次。

  (三)完善董事会自身建设,提升履职能力。报告期内共召集股东大会1次,对股东大会决议及授权事项逐一贯彻落实;全年召开董事会会议8次,其中2次现场会议、6次通讯会议,共审议37项议案,审议事项涉及董事会换届、定期报告、对外投资、对外担保等重大事项。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及审议程序均严格执行了中国证监会、深交所有关规定和公司的相关制度,并在会议召开后及时公告了审议内容,确保了投资者的知情权。

  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能够按照职能分工履职尽责。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考核委员会均召开了一次会议,对相关议案提出了专业意见和建议,为公司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了有力保障。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2017年4月28日,财政部以财会[2017]13号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一一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自2017年5月28日起实施。2017年5月10日,财政部以财会[2017]15号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一一政府补助(2017年修订)》,自2017年6月12日起实施。经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17年12月22日决议通过,本公司按照财政部的要求时间开始执行前述两项会计准则。

  《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一一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准则规范了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的分类、计量和列报,以及终止经营的列报。该准则对实施日存在的终止经营对可比年度财务报表列报和附注的披露无影响。

  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一一政府补助(2017年修订)》之前,本公司将取得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入。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一一政府补助(2017年修订)》之后,对2017年1月1日之后发生的与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计入其他收益;与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

  证券代码:000719 证券简称:中原传媒 公告编号:2018-011号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1.董事会会议通知时间和方式:中原大地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七届十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18年3月17日以书面、电子邮件、传真、短信及形式发出。

  2.召开会议的时间地点和方式:2018年3月28日,本次董事会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

  3.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8名,独立董事刘煜辉先生因公务原因不能出席本次董事会会议,书面委托独立董事郑海英女士代为表决本次董事会所有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年报全文第四节“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部分。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公告的《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报告摘要》。

  经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2017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实现净利润700,480,956.04元,其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693,222,088.24元。母公司2017年度实现净利润225,652,487.94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拟以2017年12月31日总股本1,023,203,74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8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184,176,674.82元。本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使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公告的《公司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的公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公告的《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7.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公告的《公司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同意聘任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费用总计为人民币268万元,其中:年度财务审计费用200万元(含食宿费、交通费等费用);内部控制审计费用68万元(含食宿费、交通费等费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公告的《公司关于2017年度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及核销的公告》。

  10.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向深圳市托利贸易有限企业来提供银行承兑敞口授信担保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公告的《关于向深圳市托利贸易有限公司提供银行承兑敞口授信担保的公告》。

  经与会董事一致推荐,选举郭元军先生为公司七届董事会新任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公告的《关于董事长辞职暨选举新董事长的公告》。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董事会同意提名增补王庆先生和林疆燕女士为公司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公告的《关于提名增补公司非独立董事的公告》。

  同意根据总经理林疆燕女士提名,聘任王黎明先生、宋保安先生、封延阳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职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公司决定于2018年4月19日(星期四)下午2:30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公告的《关于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的通知》。

  上述议案4、5、6、7、8、10、12、13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公告的《独立意见》。

  议案1、3、4、8、10、12需要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证券代码:000719 证券简称:中原传媒 公告编号:2018-013号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1.本次关联交易为中原大地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控股股东中原出版传媒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原出版传媒集团”)及其控制下的北京文华金典国际文化传媒发展有限公司、河南新华出版服务有限公司、河南金版图书实业有限公司、河南省新华书店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河南《销售与市场》杂志社有限公司、《中学生学习报》社有限公司之间因产品销售、房屋租赁等而形成的日常性的交易。为强化关联交易管理,提高决策效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上市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规定,公司以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48,659,161.86元为基础,对2018年度全年累计发生的同类日常关联交易的总金额进行了预计,预计总金额为44,690,000.00元。

  2.2018年3月28日,公司召开七届十次董事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的议案》,关联董事李永臻、郭元军、刘磊回避了该项议案的表决。该项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独立董事表示事前认可,并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相关规定,上述关联交易金额未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属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故该议案无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批,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即生效。

  经营范围:资产管理、资本运营、实业投资;对所属企业图书、期刊、报纸、电子出版物、音像制品、网络出版物、新兴媒体的印制、发行进行经营管理;对中小学教材出版租赁、印刷发行、大中专教材研发与党和国家重要文献出版进行经营管理;文化创意、策划;技术服务;从事版权贸易;物业管理;承办展览展销;物流服务;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者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未经审计)该公司的规模为:总资产为1435659万元,净资产为902050万元,营业总收入为825166万元,纯利润是64078万元。

  主营业务:从事期刊《销售与市场》的出版、发行,广告市场调查,设计、制作印刷品广告,利用自有《销售与市场》杂志发布广告业务,信息服务,营销策划与咨询服务,技术服务。

  截至2017年12月31日该公司的规模为:总资产为4313万元,净资产3122万元,营业收入420万元,净利润-421万元。

  主营业务:医疗卫生服务(限分支机构);图书、报刊及电子音像制品的展览;图书资料借阅及印务服务;文献数字处理;为集团系统办公区域和家属院区域提供餐饮服务、停车场管理等后勤管理与服务;房屋租赁;文化用品;办公用品;日用百货。

  截至2017年12月31日该公司的规模为:总资产为956万元,净资产106万元,营业收入1775万元,净利润36万元。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演出除外);销售纸张、印刷物资、文化用品、办公用品。

  截至2017年12月31日该公司的规模为:总资产为2434万元,净资产2378万元,营业收入149万元,净利润70万元。

  经营范围:文化艺术交流服务,企业形象策划,会务会展服务,设计、制作、发布、代理国内广告业务;文化创意设计;商务信息咨询;酒店管理咨询;销售文化用品、工艺美术品、日用百货、办公设备、仪器仪表、家具、体育用品及器材、家用电器、机械设备、科教设备、通讯设备、数码产品、五金交电及电子产品;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的开发、销售及售后服务;农业开发;房屋租赁;汽车租赁。

  截至2017年12月31日该公司的规模为:总资产为42063万元,净资产37480万元,营业收入10324万元,净利润-1502万元。

  主营业务:《中学生学习报》、《学生学习报》出版发行,《试题与研究》、《今日英语》出版发行,广告、信息、咨询服务,纸张教学用具、学生学习用品的销售。

  截至2017年12月31日该公司的规模为:资产总额6366万元, 净资产2178万元,营业收入5615万元,净利润-19.7万元。

  主营业务:本企业自产产品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的进口业务。

  1.中原出版传媒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是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符合《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第二项之规定。

  2.河南销售与市场杂志社有限公司与上市公司受同一股东控制。符合《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第二项之规定。

  3.河南新华出版服务有限公司与上市公司受同一股东控制。符合《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第二项之规定。

  4.北京文华金典国际文化传媒发展有限公司与上市公司受同一股东控制。符合《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第二项之规定。

  5.河南省新华书店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与上市公司受同一股东控制。符合《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第二项之规定。

  6.《中学生学习报》社有限公司与上市公司受同一股东控制。符合《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第二项之规定。

  7.河南先达光碟有限公司与上市公司受同一股东控制。符合《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第二项之规定。

  根据上述关联方公司的财务状况分析,这些公司均具备履约能力,形成坏帐的可能性较小。

  上述关联交易均按照同行业同类业务的市场定价原则协议定价;房屋租赁则按当地市场价格定价。

  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是根据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与之签订协议,其结算方式为按协议规定进行结算。

  1.公司向关联方采购货物、销售货物等,这些交易均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的业务行为,且将与各关联方维持业务往来。

  2.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公允、没有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

  3.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的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或者被其控制)。针对目前的关联交易,公司正积极研究和制定解决方案、措施,合理控制关联交易事项及规模。

  我们事先审阅了《公司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的议案》,同意将此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我们认为:公司预计2018年日常关联交易遵守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关联方能够按照合同规定享有其权利、履行其义务。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司因正常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关联交易的实施有利于公司持续、良性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董事会在审议上述议案时,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上述预计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发生金额的议案。

  证券代码:000719 证券简称:中原传媒 公告编号:2018-014号

  公司于2018年3月28日召开了七届十次董事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向深圳市托利贸易有限公司提供银行承兑敞口授信担保的议案》。

  深圳市托利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托利”)系中原大地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河南新华物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南新华物资集团”)的控股子公司。根据深圳托利的生产经营计划,公司拟向其提供银行承兑敞口授信担保6,500万元人民币,其他股东以持有深圳托利的股权向公司提供质押。

  截止2017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深圳托利的资产负债率为72.8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深圳托利的资产负债率超过了70%,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期限为自公司最近一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24个月,本次担保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

  5.股权结构:河南新华物资集团持股比例为86.17%;自然人持股比例为13.83%。

  1.担保的必要性:深圳托利是公司全资子公司河南新华物资集团的控股子公司,是公司在深圳特区的窗口企业,为降低其融资成本,提升公司整体效益,公司拟向其提供不超过6,500万元的银行承兑敞口授信担保。

  2.深圳托利是公司全资子公司河南新华物资集团的控股子公司,公司能够有效控制其财务和经营决策,担保风险可控。

  1.本次担保事宜,被担保方作为全资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风险可控,且符合担保条件,该项融资有利于提高被担保人的经营能力,符合公司经营发展要求,董事会认为该担保事宜不会损害上市公司的利益。

  2.本次担保审议程序严格遵循了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程序合法,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本次担保业务发生之前公司对外担保累计金额为36,000万元,无逾期担保。均为对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的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99%。

  证券代码:000719 证券简称:中原传媒 公告编号:2018-016号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原大地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长李永臻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李永臻先生因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向董事会申请辞去公司董事、董事长职务,同时自动失去公司发展与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及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李永臻先生将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时生效,李永臻先生的辞职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永臻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

  公司董事会对李永臻先生在担任董事长期间为公司发展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2018年3月28日,公司召开七届十次董事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议案》,一致同意选举郭元军先生为公司新董事长,同时出任公司发展与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同时同意郭元军先生辞去公司副董事长职务。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郭元军先生自当选为公司董事长之日起,为公司法定代表人。郭元军先生的简历附后。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职能部门根据规定办理因董事长变更而导致的法定代表人变更、董事变更等工商登记相关事项。

  郭元军,男,汉族,1961年5月出生,党员,河南信阳市人,研究生学历、法学硕士。1984年6月郑州大学哲学系哲学专业本科毕业,7月参加工作,历任河南省社科联办公室干部;《河南社科通讯》杂志社编辑;《领导科学》杂志社编辑、记者、经营发行部主任、主编助理;河南省委组织部青年干部处主任干事、市地干部处副处长、地方干部处正处级干部(期间在河南省永城市挂职锻炼2年,任市委常委、副市长,市委副书记,河南省永城煤电集团总经理助理)、干部教育处处长等职。2009年6月--2014年2月任河南省许昌市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2014年2月--2016年2月任许昌市委副书记、市委党校校长。2016年2月--2016年12月任中原出版传媒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总裁;2016年12月--2017年12月,任中原出版传媒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总裁,中原大地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董事长;2017年12月至今任中原出版传媒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中原大地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董事长。

  郭元军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存在关联关系,与除控股股东以外的其他持股百分之五以上股东无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亦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失信责任主体;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 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000719 证券简称:中原传媒 公告编号:2018-017号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原大地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3月28日召开七届十次董事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提名增补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由于公司董事、董事长李永臻先生和董事郭豫生先生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并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辞职报告,辞职后李永臻先生和郭豫生先生将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应由9名董事组成,现需增补两名非独立董事,经公司七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18年第一次会议提议,拟提名王庆先生和林疆燕女士(简历附后)为公司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通过。任期时间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日止。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及独立董事已对王庆先生和林疆燕女士的学历、职称、工作经历等基本情况进行了充分了解,认为王庆先生和林疆燕女士具有丰富的工作经验,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宜的任职条件,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在禁入期的情况;经查询最高人民法院网站,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任职资格合法,聘任程序合规。

  王庆,男,汉族,1969年4月出生,党员,河南新野人,研究生学历,工学学士,1990年7月郑州工学院水利与环境工程系环境工程专业毕业,1990年9月参加工作,历任河南省南阳地区人事局考务中心、干部科科员、干部科副主任科员、办公室副主任、监察室主任;2001年6月历任河南省唐河县县长助理、河南省唐河县副县长;2005年12月任共青团南阳市委书记、党组书记;2010年1月历任河南省南阳市宛城区委副书记(正处级)、河南省南阳市宛城区委副书记、区长(期间,2009年7月至2012年7月在中央党校法学理论专业在职研究生班学习);2012年9月任河南省委宣传部副部长;2017年12月至今任中原出版传媒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总裁。

  王庆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存在关联关系,与除控股股东以外的其他持股百分之五以上股东无关联关系;该候选人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亦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失信责任主体;该候选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林疆燕,女,汉族,1967年6月出生,党员,四川西昌人,大学学历、法律硕士,正高经济师,1988年7月参加工作。历任河南省新华书店总经办副主任、主任、河南出版集团正科级干部、河南省新华书店发行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中原大地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经营管理部主任、河南省新华书店发行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党委副书记等职。近年工作经历如下:2004年7月--2004年9月任河南出版集团干部(正科级);2004年9月--2011年8月任河南省新华书店发行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1年8月--2012年2月任中原大地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经营管理部主任;2012年2月--2014年6月任河南省新华书店发行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2014年6月--2017年3月任河南省新华书店发行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2017年3月至今任河南省新华书店发行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党委副书记;2017年4月21日至今任中原大地传媒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

  林疆燕女士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除控股股东以外的其他持股百分之五以上股东无关联关系;该候选人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亦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失信责任主体;该候选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000719 证券简称:中原传媒 公告编号:2018-018号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原大地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3月28日召开七届十次董事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王黎明先生、宋保安先生、封延阳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简历附后),任职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宜的任职条件,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均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监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在禁入期的情况;经查询最高人民法院网站,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任职资格合法,聘任程序合规。

  公司独立董事对聘任王黎明先生、宋保安先生、封延阳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王黎明,男,1962年1月出生,党员,河南濮阳人,大学学历,高级经济师,1979年8月参加工作,历任河南省新华书店省直书店业务部主任、河南科学技术出版社发行科科长,2001年2月一2005年12月任中原农民出版社副社长,2005年12一2008年4月任北京文华金典国际传媒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正处级),2008年4一2011年8月任河南省安阳市新华书店有限公司经理,2011年8月至今任中原大地传媒股份有限公司教材出版中心主任(大象出版社有限公司郑东新区分公司经理)。

  王黎明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除控股股东以外的其他持股百分之五以上股东无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不存在不得提名为高管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亦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失信责任主体;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宋保安,男,1961年7月出生,党员,河南荥阳人,大学学历,1979年12月参加工作,历任郑州军分区政治部副团职干事,宣传保卫科科长,河南陆军预备役高炮师第二团政治委员兼郑州军分区政治部副主任,2004年10月一2006年2月任郑州市委宣传部助理调研员,2006年2月一2009年12月任郑州市新华书店委员会书记、总经理,2009年12一2017年3月任河南省郑州市新华书店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经理、党委书记,2017年3月至今任河南省新华书店发行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副总经理、董事兼河南省郑州市新华书店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经理、党委书记。

  宋保安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除控股股东以外的其他持股百分之五以上股东无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不存在不得提名为高管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亦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失信责任主体;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封延阳,男,汉族,1962年4月出生,党员,河南西峡人,大学学历、MBA硕士。1984年7月华中工学院水力工程系电力机械专业本科毕业,7月参加工作,历任河南人民出版社校对,河南科学技术出版社工业编辑室副主任、主任,2004年9月一2007年12月任河南出版集团事业发展部副主任,2007年12月一2011年8月任中原出版传媒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事业发展部副主任,2011年8月一2015年3月任中原大地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主任,2015年3月至今任中原出版传媒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主任。

  封延阳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除控股股东以外的其他持股百分之五以上股东无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不存在不得提名为高管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亦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失信责任主体;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000719 证券简称:中原传媒 公告编号:2018-015号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没有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于2018年3月28日召开了七届十次董事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公司关于2017年度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及核销的议案》。

  2017年度公司共计提各类资产减值准备7,172.33万元,其中应收款项坏账准备3,698.75万元、存货跌价准备3,473.58万元。

  公司对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坏账采用账龄分析法与单项计提法相结合的方式计提坏账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本期共计提坏账准备3,698.75万元,其中应收账款2,324.08万元、其他应收款1,374.67万元。

  公司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原则及本公司确认的标准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本期共计提存货跌价准备3,473.58万元。

  1.公司 2017 年度核销应收账款84.26万元,已全部计提坏账准备。上述款项因长期挂账追收无果、无收回可能性,予以核销,但公司对上述账款仍将保留继续追索的权利。

  2.公司 2017 年度核销其他应收款415.24万元,已全部计提坏账准备。上述款项因长期挂账追收无果、无收回可能性,予以核销,但公司对上述账款仍将保留继续追索的权利。

  3.公司2017年度处理过期、退货毁损不能再次销售的教辅、图书、期刊等合计2,216.01万元,核销存货跌价准备1,736.01万元。

  本年度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将减少利润总额7,172.33万元、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7,013.64万元;核销各项资产将减少利润总额 480万元、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480万元。

  证券代码:000719 证券简称:中原传媒 公告编号:2018-019号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没有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七届董事会召集。2018年3月28日,公司召开七届十次董事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4月19日(星期四)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4月18日(星期三)下午15:00至2018年4月19日(星期四)15:00的任意时间。

  于股权登记日2018年4月12日(周四)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8.《关于提名增补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应选非独立董事2人,需以累积投票方式进行选举。

  (三)上述1、2、3、4、5、6、8项提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相关公告;第7项提案详见公司2018年2月22日召开的公司七届七次董事会议公告。

  (四)第8项提案将以累积投票方式进行表决,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其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所拥有的选举票数。

  (一)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的登记方式、登记时间、登记地点以及委托他人出席股东大会的有关要求

  1.登记方式:亲自出席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可以采用现场、信函或传线-17:00

  (1)个人股东:本人亲自出席的,请持本人身份证原件、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

  (2)法人股东:法人代表亲自出席的,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法定代表人资格证书、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法定代表人资格证书、法定代表人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

  本次年度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2位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在2位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4月18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8年4月19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 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 网投票系统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兹委托________(先生、女士)参加中原大地传媒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并按照下列指示行使表决权:

  二、本人(本单位)对上述提案未作明确投票指示的,代理人有权/无权按照自己的意见投票。

  (本授权委托书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公章)

  证券代码:000719 证券简称:中原传媒 公告编号:2018-020号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1.监事会会议通知时间和方式:中原大地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七届六次监事会会议通知于2018年03月17日以书面、电子邮件、传线.召开会议的时间地点和方式:本次会议于2018年3月28日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公告的《公司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公告的《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报告摘要》,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经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2017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实现净利润700,480,956.04元,其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693,222,088.24元。母公司2017年度实现净利润225,652,487.94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拟以2017年12月31日总股本1,023,203,74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8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184,176,674.82元。本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使用。

  发表如下评价意见:2017年度公司在信息公开披露、财务管理及“三会”的独立运作等方面,能够严格按照有关制度的规定开展运行,内部控制制度合理有效。监事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客观、准确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符合公司现状。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公告的《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详细的细节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公告的《公司关于2017年度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及核销的公告》。